办公时间:夏季:从5月1日至9月30日,9:00—12:30;14:30—18: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冬季: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大道39号企业服务中心11楼
联系电话:023-43393827
在线留言:公开信箱
政府网站:http://www.dazu.gov.cn/jkq/qsthjj/jkq/sqjkq/
政务新媒体:“重庆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
“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
2.负责编制并协调实施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区域开发规划提出环境保护政策建议。
3.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审查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5.负责工业固体废物、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6.负责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纠纷; 负责承办人大、政协有关双桥开发区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负责处理环境保护的群众来信、来访以及12369的投诉举报。
7.负责环境统计、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管理。
8.负责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
9.负责固体废物转移许可、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
一、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2.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起草环境保护综合性文件、材料,审核有关重要文件。
3.负责局机关环境信息化建设、管理和运用;负责网络安全、软件正版化工作。
4.负责局机关文秘、机要、保密工作。承担对以局名义发出文件的送签、编号、打印、盖章、保管、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5.负责会务工作和相关材料的准备。负责组织局党组会、行政办公会、专题会等会议,负责党务、政务信息报送、政务公开工作。
6.负责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人才引进、职称评聘、考核奖惩、干部退休、聘用人员管理等工作。
7.负责拟订并监督执行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机关年度部门预算,编报部门决算,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8.负责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环境保护宣传及报道;负责政务新媒体;负责大数据宣传;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舆情监测、研判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对主要环保活动和重大环境事件进行采访报道,审核重大活动新闻稿件工作。
9.负责局党务和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警示教育、涉权事项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部培训。
10.牵头组织政务值班工作。
11.牵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12.为局机关政务、公务活动、公车管理、维修、物业等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13.牵头开展主题教育、美丽重庆、数字重庆建设、经济体制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八张报表、八张问题清单、赛马比拼、巡视巡察、重点工作督办推进、乡村振兴、工会活动。
1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对应市局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市环保局纪检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审计处、大数据中心、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重庆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重庆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二、建设管理科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规定对除涉核与辐射以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审批意见。
2.负责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政策。
4.负责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6.牵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绿色产业发展和建立环保行政权力清单,综合协调局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8.管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9.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0.组织实施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等有关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
11.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行清洁生产。
12.负责落实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目标、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申报。
13.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形式分析,确定、调整和公布区级及以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15.负责碳达峰碳中和、碳排放清单编制、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16.牵头负责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调研指导、税费精诚共治、政务服务、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使用配额、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调整、新污染物重点管控、自然保护地管理、企业吹哨部门报道企业服务、党建联建助企强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17.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工作。
1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对应市局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处(行政审批处)、科技标准处、总量与排放管理处(应对气候变化处)、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
三、综合科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水功能区划、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有关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重大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
2.负责双桥经开区河长制考核工作。
3.组织拟订并分解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各类目标任务,实施目标任务动态管理。
4.牵头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性工作。负责指导创文、创卫、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烟尘控制区、无煤社区、无煤街道等各类创建工作。
5.负责环保(水)污染补助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申报等工作。
6.承担双桥经开区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市委、市局等组织开展的综合性督查和专项督查有关工作。
7.牵头负责国家级经开区创建、大足区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美丽重庆建设、创建动物防疫、产城景融合示范行动。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对应市局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水生态环境处、生态环境督察二处、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四、生态环境监测站(蓝天办)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执法监督监测,评估生态环境质量并进行预测预警,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
2.负责实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生态环境系统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负责监测站能力认定、资质认定、标准化达标建设。
3.负责协调管理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联网、有关工作。
4.负责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组织编制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组织发布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和预测预报信息。
5.牵头做好经开区蓝天办工作,负责日常联络、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经开区蓝天调度工作机制,做好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调度、大气巡查、相关问题督查督办及通报汇报;负责移动源环境管理及监测;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和应急减排清单审核。
6.牵头负责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宁静行动”。实施声环境功能区划,监督、指导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管理、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对应市局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生态环境监测处、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尾气中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