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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视角】大足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政策解读

日期:2025-07-31

近日,区政府印发了《森林防火禁火令》(以下简称《禁火令》),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夏季是我市森林火灾的易发高发期,连晴高温致使林区地被物、枯枝落叶等林下可燃物干燥易燃;中小学放假、进入林区避暑游玩等人员增多,火源管控难度增大;秋收后焚烧秸秆、杂草等农事用火频发,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森林高火险期,以大足区人民政府名义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二)《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遇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气候,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规定森林高火险期。
  春节期间、清明时节、秋收季节等火灾高发时段,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火需要,可以规定为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格监管居民生活用火。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划定森林高火险区。

    三、主要内容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共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禁火时间段。
  第二部分是禁火区域范围。
  第三部分是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内禁止的野外用火行为。第四部分是其他规定,主要包括人员管控、除险清患、
  扑救准备、对违反禁火令人员的处罚以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

    四、核心政策问答
  问:什么时候需要发布禁火令?
  答:根据气象情况或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禁火令,明确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和禁火措施,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问:2025年大足区夏季森林防火禁火期是什么时候?
  答:2025年7月24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
  问:禁火区域有哪些?
  答:全区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区域。
  问:在禁火时段严禁哪些行为?
  答:在禁火期、禁火区域内,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审批,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禁火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禁火区域;严禁在禁火区域内从事有可能引发火灾的施工作业;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玩火、吸烟、野炊、烧烤、点火照明、祭祀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烧灰积肥、炼山、烧荒、烧秸秆、烧稻草等农事生产活动;严禁在禁火区域内采取生火、点灯、拉电网、放鞭炮等方式驱野兽;严禁在全区范围内燃放“孔明灯”。
  问:违反《禁火令》相关规定,会有什么处罚?
  答:违反《禁火令》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等,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问:公众应该如何应对?
  答:在《禁火令》实施期间,公众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果确实需要进行户外活动或需要使用明火,应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并遵守。此外,公众还应加强火灾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并报告火情。

政策原文: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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