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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野鸡,遭了

日期:2021-10-31

10月20日,我区警方公布一起非法狩猎案,宝兴镇覃氏父子一同上山猎捕野鸡,二人被警方当场抓获,查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雉鸡一只。
  事情发生在9月28日晚上8时许,宝兴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旗团村2组有人猎捕野鸡。
  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前往,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搜寻,在一山坡的树林旁发现一手提尼农口袋的中年男子,口袋里疑似有动物在挣扎。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并在不远处抓获一头戴照明灯、手持网兜的年轻男子。民警从尼龙口袋中查获野鸡一只,现场查获电瓶一组、燃油发动机一台、头灯两个、捕网一把。
  随后,二人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据交代,二人姓覃,系父子关系,为了能吃到野鸡,当晚携带自制工具前往旗团村2组展开猎捕,通过柴油机发出轰鸣声引诱野鸡从树林中窜出来,再通过照明灯照射野鸡眼睛,趁野鸡陷入暂时呆滞时上前猎捕,不料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鉴定,覃氏父子猎捕的野鸡系雉鸡,已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目前,二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守法,爱护、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切勿因一己私利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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