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47908/2018-00006 | 发布机构: | 高升镇 |
发文日期:: | 2018-02-23 | 主题分类: | 镇街文件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高升府发〔2018〕4号
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落实责任制,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1号令),全面提升我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工作的职责。现将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工作的职责公布如下: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裴泽军(镇长)
副主任:舒中学(副镇长、消防安全管理人)
成 员:罗文科、杨荣义、王向阳、李 亮
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四个小组
(一)火灾隐患排查小组
工作职责:
针对排查的火灾隐患指定合理整改措施方案;
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责任人按时整改火灾隐患;
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向消防安全委员会分析单位火灾隐患现状态出改进措施和方案。
根据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向消防安全委员会提出部门、个人的奖惩方案。
(二)疏散逃生小组
工作职责:
掌握基本的逃生技能和方法;
发生火灾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及时引导学生或相关人员向安全区域疏散;
熟悉学校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现状。
(三)宣传培训小组
工作职责:
掌握基本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逃生技能;
向新进师生传授基本的消防法律、法规和逃生技能;
根据工作实际向消防安全委员会提请每年一次或两次的学校内部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适时向师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逃生技能。
(四)灭火救援小组(义务消防队) 人员组成:罗文科、杨荣义、王向阳、李 亮(应急小分队成员)
工作职责:
掌握基本灭火救援技能;
熟悉校园的基本情况,掌握学校的消防设施情况,了解学校各单位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负责扑救校园内初发的火灾;
向消防安全委员会提请开展多部门参加的消防安全演练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8日
高升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