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47908/2017-00314 | 发布机构: | 宝兴镇 |
发文日期:: | 2017-01-16 | 主题分类: | 镇街文件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委关于李先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宝兴委〔2017〕2号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委
关于李先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镇属各单位,各办公室、中心、所:
因工作需要,经2017年1月3日镇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李先凤同志任宝兴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尹正兴同志任宝兴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宝兴镇卫生和计划生育生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觉光同志任宝兴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陈 龙同志任宝兴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免去:
张从丽同志宝兴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附件:宝兴镇机关干部办公室人员调整情况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委
2017年1月4日
抄送: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宝兴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印发
附件
宝兴镇机关干部办公室人员调整情况
郑道学同志到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原负责的纪检干事工作不变;
张 倩同志到农业服中心工作,原负责的宣传干事工作不变;
刘 萍同志到文书室工作;
谭选明同志到文书室工作;
龚雪怡同志到党政办公室工作;
段 曦同志到党政办公室工作,并负责人大办工作;
张从丽同志到农业服务中心工作;
陈 红同志到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并兼驾驶员;
农桂清同志不再负责信访录入工作,由陈礼政同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