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宝兴镇 | |
发文日期:: | 2014-04-21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郑永福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宝兴委〔2014〕16号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委
关于郑永福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各办公室、站所、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2014年4月14日镇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
郑永福同志任宝兴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 阳同志任宝兴镇计划生育协会会长;
曾绍禄同志任宝兴镇信访办公室主任;
谢 山同志任宝兴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兼)。
免去:
曾绍禄同志宝兴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维刚同志宝兴镇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姚朝安同志宝兴镇计划生育协会会长职务。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委
2014年4月15日
抄送: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宝兴镇党政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印发